供应商(上游工厂)合作规则
规定供应商的准入建档、订单与客户信息脱敏、按成本结算、面单取数、质检与交付要求,以及禁止越权的边界。
发布于 2026-10-10
# 供应商(上游工厂)合作规则
版本:V1.0 生效日期:2026年10月10日
【示范文本 · 正式对外前请由法务审定并替换为定稿】
## 一、角色定位
供应商是平台的**生产与供给方**:按约交付合格商品,获得货款。你专注「做好货、按时交」,平台负责「卖出去、结给你」。
## 二、准入与建档
1. 供应商档案由**平台审核建档**(当前不开放自助注册);须提供营业执照、生产/经营许可、质检报告等资质。
2. 平台按品类配置你的**脱敏策略**与**结算方式**(月结 / 先打款),并公示结算周期。
3. 是否缴纳保证金、保证金金额,以平台公示为准。
## 三、订单与客户信息(★重要)
1. 平台对你的订单实行**客户信息脱敏**:默认不展示客户真实姓名、电话、地址,仅提供履约所必需的省市等必要信息。
2. 脱敏范围按品类可配置;**任何情况下不得通过商品备注、聊天、电话等方式索取客户真实信息**。
3. 需要打印面单等真实收件信息的,必须走平台提供的**专用取数接口**,取数行为全部留痕。
4. 违规获取或使用客户信息的,平台将立即停用相关能力并追究责任。
## 四、交付与质量
1. 应按订单要求的生产/发货时效交付,并回传真实有效的批次、物流等履约信息。
2. 涉及溯源的商品,应提供真实可查的产地、批次与质检资料。
3. 质量不合格或交付违约的,平台有权拒收、要求重做、扣减货款或按违规处理。
## 五、结算(收益机制)
1. 货款按**平台核算的商品成本口径**结算,公式与单价以你的**结算单**为准。
2. 结算方式:月结或先打款(以平台为你配置的方式为准);对预付款项可冲抵应付货款。
3. 退款、退货、质量索赔对应金额从货款中冲减。
4. 供应商门户可查看结算批次与明细;对结算有异议的,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核。
## 六、你的边界
1. 你**不能**直接接触终端消费者并私自成交(导流至平台外)。
2. 你**不能**获取成本报表以外的平台经营数据;成本类报表属平台内部数据。
3. 你**不能**在未授权情况下使用平台或商户的商标、图片与素材。
## 七、红线
1. 交付假冒、侵权、禁限售或不合格商品。
2. 索取、留存、泄露客户个人数据。
3. 虚报产地、认证、检测结果或伪造溯源资料。
4. 以次充好、缺斤少两、擅自替换物料。
## 八、退出与清退
1. 可申请退出;退出前应完成在途订单与质量责任期内的售后义务。
2. 严重违规者可被立即清退并追偿损失。
## 九、附则
1. 结算周期、保证金等数字以平台公示为准。
2. 本规则由平台负责解释,修订后按公示程序生效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