溯源信息规范
规定溯源信息的采集、录入、存证与展示要求,确保溯源可查、真实、可追责。
发布于 2026-10-10
# 溯源信息规范
版本:V1.0 生效日期:2026年10月10日
## 一、目的
以溯源能力保障食品安全与产地可信,让消费者看得见、查得到。
## 二、适用范围
适用于平台内所有使用溯源能力的商品,包括种植养殖、加工、包装、仓储、物流与销售环节。
## 三、信息录入要求
1. 各环节主体应在业务发生时及时、如实录入溯源信息。
2. 录入信息应包含时间、地点、主体、批次、关键作业内容与必要凭证。
3. 不得补录、虚构或篡改历史信息;确需更正的,应留痕说明。
## 四、凭证与存证
1. 检测报告、检疫证明、合格证等凭证应上传原件或清晰影像。
2. 关键信息应进行存证,确保不可篡改、可追溯。
## 五、展示要求
1. 消费者可通过商品详情页或独立溯源入口,凭溯源码查询溯源链路。
2. 展示信息应与实物一致;**不得虚构产地、认证或检测结论**。
## 六、违规责任
虚构或篡改溯源信息的,按特别严重违规处理,平台将下架商品、清退并依法报告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