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端合作规则

B端合作总则(生态与创业说明)

说明平台 F2F2B2C 生态的构成、B 端五类经营角色、平台与 B 端的分工,以及统一的权责边界与红线。

# B端合作总则(生态与创业说明)

版本:V1.0 生效日期:2026年10月10日

【示范文本 · 正式对外前请由法务审定并替换为定稿】

## 一、平台是什么

本平台是**产业供应链服务平台**,采用 F2F2B2C 模式:上游从工厂/农场(F)出发,经平台(F)连接商家与商家之间的批发交易(B2B),再触达消费者(C)。平台只做三件事:**定规则、保公平、建信任**。

## 二、生态里有谁

1. **平台**:提供技术底座、规则体系、资金结算通道与信用体系。

2. **商户(品牌方)**:在平台开店卖货,可自营,也可与其它商家开展同业或异业合作。

3. **B 端经营角色(五类)**:

- **KOC(带货达人)**:不压货、不赚差价、不管售后,按推广成交获取佣金。

- **供应商(上游工厂/农场)**:供货、质检、按时交付,按成本结算货款。

- **代理商(含城市合伙人)**:区域拿货与分销,赚差价或佣金。

- **仓库主(仓储经营者)**:提供仓储与作业能力,按单或按占用收取仓储费。

- **门店主(一店一商)**:线下引流与到店服务,赚引流佣金与联营分成。

4. **消费者(C 端)**:购买商品与服务,享受溯源、售后与会员权益。

## 三、平台与 B 端怎么分工

| 事项 | 平台负责 | B 端负责 |

|---|---|---|

| 规则与公平 | 制定规则、处理违规、裁决争议 | 遵守规则、如实经营 |

| 技术与系统 | 提供系统、工具、数据看板 | 在系统内规范作业 |

| 资金与结算 | 提供合规支付通道、按规则结算 | 提供真实收款与开票信息 |

| 客户与数据 | 保障数据安全与归属边界 | **不得越权接触非归属于本人的客户数据** |

## 四、五条通用红线(对全部 B 端生效)

1. **不得**虚构交易、刷单炒信、套取补贴或联盟价差价。

2. **不得**绕开平台结算通道私自收款(脱离平台的交易不受平台保障)。

3. **不得**泄露或以任何方式滥用客户信息(姓名、电话、地址等)。

4. **不得**冒用平台名义对外承诺(包括承诺收益、承诺赔偿)。

5. **不得**发布违法、侵权或虚假信息。

## 五、收益与结算的共同原则

1. 各角色的收益来源、计算方式与结算周期,分别见对应角色的合作规则。

2. 收益以**平台系统记录与结算单**为准;对结算结果有异议的,可在结算单公示期内提出复核。

3. 涉及退款、拒付、违规扣罚的,相应收益按规则同步冲减或回退。

## 六、进入与退出

1. 各角色按对应规则申请,经平台审核后开通对应能力与工作台。

2. 主动退出应结清在途业务与款项;平台对违规者可采取限制功能、暂停结算、清退等措施。

## 七、附则

1. 具体比例、门槛、账期等数字,**以平台公示的最新标准为准**(运营可在后台随时调整并公告)。

2. 本总则与各角色专项规则不一致的,以专项规则为准。

3. 本规则由平台负责解释,修订后按公示程序生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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